Google Translate

2012年10月9日 星期二

安老院女護非禮兩嫗脫罪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觀塘一護老院女護理員為令兩名行動不便的婆婆「乖乖聽話」洗澡,施以「祿山之爪」,昨被撤銷五項非禮罪名,但裁判官坦言這是「虐老」行為,更警告每一位安老院員工都應好好保護老人家,並批評控方用非禮罪檢控被告不適當。
  記者:蘇曉欣
  護老院女職員涉非禮兩名女院友,昨在觀塘裁判法院否認五罪,獲撤銷控訴。涉案四十九歲女被告馮國愛為持牌護理員,案發時在觀塘佛教沈馬瑞英護理安老院任職,有十四年經驗,現已辭任。院長陳瑞華指尊重法院裁決,又表示今次只屬個別例子,坦言會加強對前綫員工培訓。
  裁判官表示,案中兩名控方證人可信,但基於二人在警方供詞及庭上作供內容不一,未能清楚指出被告非禮兩位婆婆多少次及月份,因此裁定被告全部罪名不成立。
  「胸襲」令兩老安坐洗澡
  但裁判官坦言不相信被告,大罵她自辯時曾說每位老人家就如自己母親一樣是「太誇張」、「講到自己天使咁,太好,令人難以置信」,更引用英文俚語「too good to be true(好得像假一樣)」來揶揄被告。
  另裁判官指事件並無猥褻性質,是「虐老」行為,批評控方用猥褻侵犯控罪檢控不當,又警告安老院員工「不論身分,工作時都不能侵犯無能力保護自己、又無能力告訴別人的老人家,否則就一定收監」。
  案發去年八月至今年一月間,兩名女護理員供稱,行動不便的婆婆要旁人協助才能洗澡,兩個護理員通常會聯手扶婆婆到浴室的椅子上,一個持花灑,一個負責抹身;但某些婆婆自我保護意識較強,會出手打罵或推開協助更衣的護理員。
  兩證人均稱曾多次見過被告對七十歲的首受害人及八十二歲的次受害人「揸胸」,企圖令她們不再反抗。其中吳姓護理員曾當面警告被告「唔好再搞人啦,再搞我就落去講(即向上級匯報)」,但被告沒有理會;而首受害人亦曾憤怒地表示「好啦喎,唔好再搞」,但被告與同事一笑置之。
  吳又指,因她想大事化小,不想起衝突,所以事發後一段時間才向上級報告;而另一名證人謂,被告甚受同事歡迎,人緣甚好,不想得罪她而被革職。
  案件編號:觀塘刑事四二六六──二○一二。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