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Translate

2012年10月27日 星期六

半歲以下奶粉擬禁健康聲稱 自願遵守無約束力 團體促盡快立法


【明報專訊】拖遲一年出台的奶粉銷售守則昨展開諮詢,建議全面禁止3歲以下嬰兒奶粉賣廣告、派免費樣本,奶粉商不可辦爬行比賽及媽媽會,而「BB有便便」及「DHA助腦部發育」等健康聲稱,更須有國際認可及科學佐證,但所有規限無法律約束力,由業界自願遵守。香港母乳育嬰協會促盡快在明年首季落實執行守則,萬一奶粉商不自律,更應即立法禁止違規行為。
「香港配方奶及相關產品和嬰幼兒食品的銷售及品質守則」原訂去年底完成草擬,衛生署昨傍晚公布展開2個月諮詢,但未有訂明守則推出日期。
奶粉商一直爭取6個月以上較大嬰兒奶粉可賣廣告,但諮詢建議任何0至36個月的配方奶、奶瓶及奶嘴,不得向公眾推廣。
諮詢兩月 未訂推出日期
即使嬰兒食品可賣廣告及派免費樣本,但不得在醫護機構進行,所有奶粉及嬰兒食品商不得舉行嬰兒爬行賽、媽媽會等活動,更禁止索取母嬰個人資料。
另外,守則亦建議不准奶粉及嬰兒食品標籤作營養及健康聲稱,較大嬰兒配方奶(6個月以上飲用)及嬰兒食品只可作獲國際認可兼有科學佐證的健康聲稱(詳見表)。
稱「BB有便便」須科學佐證
目前部分較大嬰兒奶粉聲稱可令「BB有便便」及「DHA有助腦部發展」,參與守則專責小組的香港母乳育嬰協會副主席陳寶瓊指出,這些正是守則所指的健康聲稱,DHA有益大腦是以母乳研究所得的結果,暫未研究證實DHA加入奶粉有同樣功效。
諮詢無建議訂立法定守則,政府會定期查找違規個案並接受投訴,以及向違規奶粉商發勸喻信,並公布違規數字。
盼明年首季實施
香港母乳育嬰協會主席黎黃佩嫦對守則表示歡迎,但指拖延已久,已無法今年內實施,盼可盡快在明年首季實施。且守則只靠奶粉商自律,認為日後應立法。「即使大部分奶粉已不敢再說勝於母乳,但仍有奶粉聲稱猶如或貼近母乳,都不可接受。」
聯會稱無通知難回應
代表六大奶粉品牌的香港嬰幼兒營養聯會回應,衛生署提出守則前沒有通知業界,聯會成員未有時間詳細研究內容,難以回應。
衛生署將舉行兩場簡報會向業界解釋守則,而食物安全中心則會於11月舉行業界論壇。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