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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15日 星期四

五款橄欖油中英標籤不符


【太陽報訊】近年不少研究指出橄欖油對健康有益,市面上亦出現中文標籤為「橄欖油」、實際是須額外加工的橄欖果渣油,疑有混淆消費者之嫌。消委會抽查本地售賣的十一款包裝上以英文標示為橄欖果渣油(Olive Pomace Oil、Pomace Olive Oil)的產品,發現當中有五款的中文標示為「橄欖油」、「精純橄欖油」等,但有關產品含有的多酚類較初榨橄欖油為低,保護血脂免受氧化的功能亦較弱,其成分標籤並不符合業界標準列明橄欖油應有的條件。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副主席梁光漢昨指,根據國際橄欖理事會所制訂適用於橄欖油及橄欖果渣油的業界標準,雖然初榨橄欖油和橄欖果渣油的飽和脂肪酸成分大致相同,惟兩者的主要分別在於提取過程。

橄欖果渣油不宜煮食

橄欖果渣油一般須經過脫色和除臭等精煉加工才可食用,較初榨橄欖油含更多微量成分如酯類及醇類,所含多酚類亦較低,只適合配搭沙律,不宜煮食,與初榨橄欖油完全不同。

他續稱,「清淡」或英文「Extra Light」亦是容易令消費者混淆的標籤手法,令人覺得產品是「低脂」的錯覺,事實上只是形容顏色和味道的清淡,故認為產品應有正確的中英文標籤,讓本地消費者可按個人需要,再憑標籤選擇合適的食油。消委會已將資料交由食物安全中心及海關跟進,若發現任何人出售名稱上有虛假或誤導成分的食品,則可能觸犯《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或《商品說明條例》而遭檢控。
市民選購橄欖油時要多留意是否「橄欖果渣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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