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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2日 星期四

向情婦追兩豪宅 李德義上訴駁回 / 勒索富豪案李德義曝光


向情婦追兩豪宅 李德義上訴駁回

23/12/2012


【明報專訊】恒豐酒店後人李德義早前興訟向英國法院上訴,向透過徵婚廣告認識,現已分手的情婦吳福菲(譯音)奪回兩個價值310萬英鎊(約3800多萬港元)的英國豪宅,李否認吳是其情婦,強調物業屬於他,但上訴日前被駁回。上訴庭認為兩物業乃分別由李贈送予吳、以及由李給吳的錢所購入。
李德義:吳只是下屬
上訴庭形容李德義是「世界上其中一個真正超級富有的富豪」,直指吳福菲僅為其性伴侶。吳表示,早年她在報章刊登徵婚廣告,當時接獲已婚的李德義回應,二人自此展開性關係。除了涉案兩個物業及現金外,李曾送吳價值12.3萬鎊(約逾152萬港元)的珠寶、首飾及皮草,十分慷慨。
上訴庭:婚外情關係屬實
李德義一方原審時反駁,吳福菲僅是他下屬而非情婦,吳負責將涉案其中一幢豪宅發展成酒店。惟上訴庭不信納,指雖然吳本身亦非可信,但相信二人的婚外情關係屬實。上訴庭又指,李故意向法庭謊稱二人關係,是為了表現他可以任意控制他人,但吳一直與他對抗,拒絕被控制,李並不在乎金錢,錢對他來說並不重要。上訴庭遂維持原判,並下令李向吳支付5萬鎊(約61.8萬港元)訟費。
李德義去年在本港法院為其兒子李建勤的離婚官司興訟,法庭後來裁定媳婦曾昭穎可瓜分逾12億元即李建勤的五分之一身家,並下令李德義父子支付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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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9/2011

勒索富豪案李德義曝光

居英香港女子吳福菲(Wu Fuk Fei,別名Lisa),聲稱有身孕勒索港人地產大亨案,早前因陪審團未能達致裁決需重審。案件昨日有突破性發展,法庭指因涉案地產大亨為與包養多年的情婦吳福菲斷絕關係而「講大話」,並作不實指控,檢控官決定撤銷吳的控罪,而法庭亦會解除對港商身份的保密令,令涉案地產大亨、坐擁百億身家的香港恒豐中心及恒豐酒店大股東李德義(Samuel Tak Lee)的身份正式曝光。連同早前民事訴訟向吳追討豪宅敗訴的案件,李將要支付高達一千八百多萬港元的訟費。


被法官形容為「世界超級富豪之一」的七十一歲已婚港商李德義,於○八年十二月入稟倫敦法院,控告現年四十五歲的吳福菲,指女方以懷有其骨肉及公開二人關係作要脅,勒索他三百萬英鎊,有關刑事案件因陪審團未能達成大多數裁決,案件原排期於明年一月十六日重審。
期間,李德義再作出民事訴訟,向吳福菲追討兩幢合共價值三百萬英鎊(即約三千六百萬港元)的豪宅。吳的代表律師當時庭上披露,李德義當年是在一份華文報章上看見吳的徵婚廣告,於是主動聯絡她。廣告上列明吳尋找一名四十至五十歲、誠實且有經濟能力的人做伴侶,並非如李德義所指,是透過面試聘請吳任私人助理。案情亦透露,擁有廿六部房車的李德義,亦曾在吳身上大灑金錢,贈送禮物包括珠寶、勞力士手錶、皮草、福特及奔馳等豪華房車,兩年間合共廿三次現金饋贈,金額高達五千四百多萬港元。
主審此宗民事訴訟案的法官裁決時直指,吳並非李德義的商業助手,而是性伴侶;又指,李蓄意地不誠實並說謊,毫無疑問地,他亦希望擁有婚外的性關係。此外,根據紀錄顯示,李德義是以吳的公司名義購買其中一個涉案單位,而另一個單位則是由李直接繳款,而他過去亦曾替吳繳付部分貸款,故總括而言相信李是希望他的愛人擁有單位,故裁定吳可繼續擁有兩個市值合共三百萬鎊的豪宅。

為恒豐中心及酒店大股東

李德義民事追討敗訴後,處理勒索案的倫敦薩瑟克皇家法院(Southwark Crown Court)法官指李德義為與吳福菲斷絕關係而作不實指控,檢控當局決定對吳撤控,案件毋須重審。法庭又接受吳代表律師的申請,解除法庭向李德義頒布的身份保密令,導致李德義身份曝光,當地報章亦大事報道。
李德義原本為註冊工程師,曾經擁有個人建築公司,他的父親為佐敦恒豐酒店創辦人李文華,李德義亦為恒豐中心及酒店大股東,於英國、日本及瑞士等地均擁有很多物業,估計身家達百億港元,他○七年捐贈七千萬元給母校拔萃男書院興建宿舍。
李德義需支付一千八百多萬港元的訟費。
李德義需支付一千八百多萬港元的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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