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Translate

2013年5月11日 星期六

置業Q&A:代理佣金制度的荒謬


地產代理會同時收取買賣雙方佣金,制度由來已久。
李小姐︰過去地產商賣樓較少受到規管,買家未必能掌握所有資訊。現時,政府出新例針對一手樓銷售,相信買家可以有更多的保障吧?

答︰內政府出招規管一手樓的銷售,將樓市進一步規範,減少對買家潛在不公平。不過,即使政府的規管如何嚴格,保障消費者的法規如何妥善,相信亦有可能會出現繞過規管的情況發生。

所以,買家在買樓前還是要多做功課,準備充足下自然可減少做錯決定的機會。

即使政府如何努力填補現時的漏洞,但有一個灰色的地帶,就是地產經紀制度。

對於買家和賣家,地產經紀就是以代理人身份去買入或賣出物業。身為代理人,地產經紀會收取買家或賣家的佣金,所以是應該有責任為買家或賣家爭取最大的利益。

同時代表買賣雙方

但問題是很多時候,地產經紀會同時代表買家和賣家,該經紀究竟如何為雙方「同時」爭取最大的利益?難道像科幻片般,主角可一分為二,同時代表兩個不同的角色?同時為買家和賣家爭取最佳利益?相信不用筆者多講,讀者都會明白,這根本不可能。

實情是,一是經紀偏向買方、一是經紀偏向賣方,很難有公平可言。如果經紀偏向買方,賣方會問「為甚麼我要付錢給一個沒有為我爭取最大利益、甚至為他人向我討利益的人?」。

如果經紀偏向賣方,買方亦會問「為甚麼我要付錢給一個沒有為我爭取最大利益、甚至為他人向我討利益的人?」

由來已久 業界無奈

以上的事情很奇怪、很荒謬,但如此的情景在香港來說已發生了超過幾十年。

筆者不是想說地產經紀的不是,亦相信香港有不少老實和為客戶盡心盡力的地產經紀。只是制度在前,地產經紀相信也無可奈何﹗

讀者如有任何理財置業的疑問希望梁偉民先生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