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子供肛交 母收3500 男網友被指用迷姦藥
【明報專訊】單親母疑為錢「出租」5歲兒子供男網友肛交案昨續審。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曾收取約3500元酬勞,把親生骨肉帶往男網友家中供其侵犯。任職藥房的男網友則被指先向她提供安眠藥迷魂兒子,但他嫌藥力不夠,使用「迷姦藥」令事主失去知覺,繼而性侵。
警索律政司指示 撤男方控罪
控方透露,警方去年7月8日拘捕涉案男網友唐立漢,控以「施用藥物以獲得非法性行為罪」,但同年11月,警方索取律政司指示後決定撤銷唐的控罪。
庭上續播放被告警誡下的錄影會面,被告承認有經濟問題,平均兩三個月便「唔夠錢使」,無力支付電話費、房租等費用。2006年起她經常向唐立漢「借錢」,每次借500至3500元不等,被告以性服務作回饋。
嫌安眠藥效力不足
被告透露被捕時,已向唐「借」了逾萬元,但她從沒有還錢。被告又承認知道唐有向兒子施以迷藥,但其中兩次均被她把藥換掉,故兒子沒有入睡。後來唐覺得藥效不足,從藥房拿取「迷姦藥」,揚言可令事主「深層睡眠兩小時」,結果事主飲了兩口混有迷藥的水便昏睡。
庭上又讀出多段被告與唐立漢的MSN(即時通訊軟件)對話紀錄,內容極之露骨。例如唐曾向被告表示,「插過咁多人……最強都係佢(事主)嘅pat pat窿(肛門)」。另外,當被告向唐透露懷孕,唐回應稱「(生)女嘅話記住益我,哈哈」。有關紀錄亦透露,被告曾替唐口交至射精後親吻兒子,兒子隨即說「好臭」。
聞女方懷孕 「生女記住益我」
辯方指出,被告曾透過MSN「提醒」男網友,「記住唔好拮(即與被告兒子肛交)」,又曾向對方表示「唔好插(兒子)啊,佢之前『唔』(大便)都有啲痛」,足以反映被告從沒想過男網友會與兒子肛交。聆訊下周一續。
【案件編號:HCCC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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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涉賣兒供肛交 自己亦賣身網友
【明報專訊】單親母疑與男網友性交易,得悉對方有戀童癖後,涉3次將5歲兒子施藥迷暈供男網友非禮及肛交。女文員否認串謀與未滿21歲男子非法肛交罪及另一項串謀非禮的交替控罪,昨在高院受審。
女文員否認控罪
現年32歲的被告現時無業,昨戴上口罩受審。控罪指被告於2011年4月某日至2012年7月3日,和唐立漢串謀非禮5歲男童P及與P非法肛交。
控方透露,被告未婚,但於2007年誕下現年6歲的兒子,兒子交由外婆照顧。案發期間,被告在新蒲崗某紡織公司任職跟單文員。控方形容被告「積極參與」案件,不理會男網友唐立漢有戀童癖,3次將兒子帶到唐的寓所進行性交易,被告更曾經落藥迷暈兒子,除了使兒子被侵犯時「無咁痛」,亦令他較難記起被侵犯的經過。
上司查MSN 驚見涉兒童色情
控方續指出,被告在公司以即時通訊軟件MSN聯絡客人,同時記錄員工MSN對話,以確保公司於員工離職後仍可「跟番啲客」。被告於2012年7月5日離職,上司遂指示員工查閱被告的MSN合共39頁的對話紀錄,驚見內容涉及兒童色情,懷疑被告串謀他人性侵兒子,遂向社署及警方求助。警方調查後,翌晚凌晨拘捕被告。
庭上播放被告警誡下的錄影會面,透露被告在案發前約6年於「VVHA」網站,認識洋名Cat的唐立漢。被告承認,二人一直以MSN及電話保持聯絡,亦曾相約見面約10次,又曾與唐性交易,每次性交後,被告可獲對方「借錢」。被告形容,唐年約30多歲並留有長髮,身材屬「小肥」。被告堅稱,唐於MSN「係叫過我帶個仔去佢(唐)深井屋企畀佢(唐)拮(進行肛交),但我真係唔知道佢(唐)會拮我個仔」(見另稿),故她最終同意帶兒子到訪唐家。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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