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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10日 星期五

少妻刺傷老夫判囚4月


一對年齡相差30年的老夫少妻,去年在寓所爭執,妻子用刀剌傷丈夫,在區院承認一項傷人罪,判囚4個月。
法官表示,該案為家庭暴力事件,被告丈夫及子女均寫求情信,讚賞她是好媽媽。
被告是28歲內地女子丘金艷,2003年同一名60歲香港男人結婚,生下現年10歲女兒與7歲兒子,兩夫婦均報稱無業,靠綜援維生。2010年被告在青山醫院證實患上抑鬱症和邊緣人格障礙。
該對老夫少妻,去年8月因子女買保險事爭執,少妻在秀茂坪村寓所突用刀刺傷丈夫胸及肺葉,少婦早前在區域法院被判定一項傷人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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