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工程師與女護士分手後,遭女護「人盯人」追蹤纏擾6年求復合,他早前向女方索償,獲法庭裁決可獲94萬元賠償。男方乘勝追擊,昨獲法庭批出臨時禁制令,凍結「前度」資產並限制她每周只可消費2000元。護士自審訊前芳蹤杳然,男方指其母亦不知女兒去向。
原告劉達偉控告前女友、公立醫院護士葉麗娟勝訴,獲判94.6萬元賠償及160萬元訟費,連帶利息應獲約280萬元。其代表大律師稱翻查田土廳紀錄,葉近期出售位於將軍澳欣明苑、與劉寓所位處同一大廈的單位,遂要求法庭凍結葉的資產,禁止她轉移,並要求她披露5萬元以上資產項目。為免葉花光一切而「走數」,劉要求法庭限制葉每周支出上限2000元。根據田土廳紀錄,葉於上月18日以328萬元出售單位,其時本案尚未裁決。
母稱不知女兒去向
葉昨未有派代表到庭應訊,原告方強調已用盡方法通知她,但其登記地址仍為上述已出售的欣明苑單位。原告亦派送傳票到被告工作的醫院,其上司應允把文件交給葉。原告的代表更曾找到葉母,惟她表示女兒不知去向。暫委法官陸啟康按原告方申請,批出禁制令。葉除被判賠償,亦被禁制出現於劉的寓所及工作地點30米範圍。
【案件編號:HCA146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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