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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19日 星期五

兩遭妻女「阻撓」 僱主控姦印傭


【明報專訊】無業漢涉對初到貴境的印傭心生歪念,趁妻子外出上班,屢次對傭工毛手毛腳。他兩日內兩度趁印傭忙於家務時「偷襲」,「摸勻全身」更脫褲要求手淫,最終更強姦女傭。男僱主否認強姦及兩項非禮昨受審,事主指兩度遭非禮時,被告先後因聽到妻子及女兒的聲音「落荒而逃」。
被告葉德良(36歲)否認去年8月3日在大圍寓所非禮27歲事主X,另於8月4日非禮及強姦她。X於2007年離鄉別井,先後到沙特阿拉伯及台灣打工,去年4月受聘來港,服侍被告夫婦,以及其9個月兒子和兩歲半女兒。
洗碗遭熊抱 利刀自衛不成
事主X昨供稱,去年8月3日晚上10時許,家中只有她、被告及一對少主,被告妻外出工作。她在廚房洗碗突遭被告從後熊抱,遂轉身問被告「做咩」,她拿起利刀刺向被告右胸但沒刺中。她憶述曾叫被告停止非禮,但被告稱「危險,我係你老闆,係唔係要我死」,取去X手上利刀後把她壓向廚房一角,一手按着X的雙手使她不能動彈,另一手掀起X的上衣摸胸,又褪下X的褲至大腿。
聞妻入屋幼女叫喚急穿褲
被告用手指插X的陰道後,稱「我令你舒服,你都要令我舒服」,隨即自脫褲子露出陽具,並指着下體。X稱,理解被告要求她手淫,她斷然拒絕,此時被告聽聞大門有聲,立即穿回褲子離廚房,未幾被告妻子入屋。
X續稱,翌日下午3時為被告的女兒洗澡,被告着令她入廚房,又再重施故技大肆非禮。當被告要求X為他手淫時,女童從廁所走來,叫喚「爹哋」,被告立即穿回褲子,離開廚房。控方開案陳辭指出,被告約兩小時後在工人房強姦X,X同日報警。
X表示,初時被告與妻子沒有工作,但自6月被告妻子外出當銷售員,家中餘下被告和兩少主,被告「愈來愈大膽」。他初時只撫摸X頭髮和肩背,後來趁X抱起男嬰照顧或洗碗,從後熊抱又吻頸,「每一日太太不在時就做」。X指被告曾要求她當女朋友,表示會加薪,X斷然拒絕。案件下周一續審。
【案件編號:HCCC48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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