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富家女疑珠胎暗結,父母與她涉嫌非法處理屍體被捕。少女居柴灣杏花邨,懷疑隱瞞父母懷有身孕,昨在家產子後,懷疑嬰兒已夭折。她忍痛獨自往東區醫院求診,被醫生揭發剛分娩,通知父母由家中帶同嬰兒到醫院,證實已死去多時。警方接報調查後,將少女及父母拘捕,案件現交東區重案組調查。
腹痛求診醫生揭發
被捕少女二十一歲,與家人居於杏花邨一單位,家境富裕。據悉,少女有一名親密男友,疑情不自禁,與男友珠胎暗結,她疑恐怕被父母責備,未有將懷孕事件告知父母。昨日少女在家中突胎動並誕下嬰兒,疑手足無措又感腹痛不適,將嬰兒棄在家中,昨晚六時許,獨自乘的士到東區醫院急症室求醫。
醫生檢查少女後,發現有明顯分娩徵狀,懷疑最近曾產子,詳細查問少女,最終和盤托出。醫生擔心嬰兒安危,將實情通知少女父母,父母聞言後大驚,在家中尋獲嬰兒,急忙帶同嬰兒前往醫院。院方為嬰兒進行檢查後,證實已死去一段時間,於是通知警方調查。
警方調查後,懷疑有人不當處理嬰屍,認為案情嚴重,轉交由重案組跟進追查,並將少女及父母拘捕,嬰屍由仵工舁送殮房,稍後由法醫剖驗確定死因。少女被捕後送往病房,留院治療。
根據《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在供人居住的處所內存有人類屍體超過四十八小時,或存在任何放置於棺木內的屍體超過七天即屬犯罪。一旦觸犯法例,可被判入獄兩個月及罰款港幣五千元。
夭折嬰兒屍體由仵工舁送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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