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小學女教師涉嫌不滿同為任職小學教師的好友到處宣揚其弟藏毒,不斷致電朋友手機及其任職的學校,在電話中發出怪聲然後掛。她又向警方虛報朋友家中有人身體不適等,兩個多月內共向朋友撥電三百三十五次,又發了十六個包括「害人精」及「死cheap精」的訊息等。女教師昨否認兩項不斷打電話及一項導致警力浪費罪名受審。
女教師不滿曾為知己的大學同窗亂宣揚其家事,涉惡作劇地致電其工作的學校,案件昨於屯門裁判法院開審。
二十七歲的女被告陳佩婷昨被裁定三罪表證成立,陳自辯時指,她與事主林珊於○六年認識,二人是大學同學,後更成為知己,每天上課下課也結伴一起,他們會互相到對方家中作客,陳又介紹家人給林認識。○八年時,陳的弟弟因藏毒而被帶上法庭,陳當時感到心痛及沮喪,但因其母叫她不要將此事外揚,故陳一直將事件藏於心內。
直至○九年,陳因承受壓力太大,終向林訴說家事,當時林亦承諾保守秘密,但後來陳從其他朋友得悉其弟藏毒一事宣揚出外,於是致電質問林,林卻說:「是我說的,那又如何呀?我覺得很可笑,便想和人分享一下。事件又不會死人,沒甚麼太不了,這件事非常有新聞價值,其他同學也不斷追問想八卦一番。」
陳形容自己當時「好似俾石頭打了一下」,其後被告再次致電林,但林以輕佻的態度回應,更指很喜歡聽陳哀求她的聲音。去年四月五日至六月二十日間,陳多次致電林的手機及其工作的樂善堂梁銶琚學校發出怪聲、扮鬼叫、呻吟聲及不出聲,更以變聲器報警假稱林在天水圍天潭天潤樓家中有人不適,陳表示每次掛後,「好似玩完一個遊戲舒服很多」。
陳稱自己有兩名舅父患精神病,而自己亦因抑鬱及焦慮曾向精神科醫生求診並服藥。她指與林並無金錢或感情瓜葛,亦承認自己傷害了林,被告表示「嘗試克制自己,但不成功及不知原因」,又指每次致電給林後,「不知自己在做甚麼」。
事主林珊作供時承認與陳早前感情要好,但不知道陳弟藏毒一事,否認將陳弟藏毒一事到處宣揚.並指自從遭陳不斷電話滋擾後,已沒有再接聽陳來電。案件今續。案件編號:屯門刑事三○○七──二○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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