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非常母親」不滿14歲女兒未能獲派入第一組別(Band 1)中學,兩年拒讓女兒上學,被控違反入學令,昨日被揭原來患有妄想症,2007年曾接受強制治療,故裁判官按心理及精神報告建議,判她入住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兩個月;至於已入住保良局的女兒,亦隨着案件結束而回復學生生涯。
精神科報告指被告患妄想症,曾接受強制治療,她卻反指報告「偽造」,並多次堅稱「我係一個正常人」,裁判官終接納心理及精神報告建議,判她在小欖精神病院接受兩個月強制治療。
一直拒服藥須入小欖兩月
暫委裁判官許淑儀昨引述精神科報告,指被告龔麗坤(48歲)患有妄想症,但一直拒絕覆診和吃藥,認為她必須接受治療。心理報告則提及被告堅持女兒入讀Band 1學校,是為確保她將來能入讀大學,以協助一家脫貧。龔昨聽罷便聲稱「被屈」,指精神科報告和臨牀心理報告「寫嘅嘢同我講嘅唔一樣」,又多次指自己精神正常,請求「唔好繼續傷害我」,她更要求索取副本,要求調查是否偽造。
女將入學 保良局照顧
裁判官提醒龔,若她不讓女兒讀中學,女兒便連入大學的機會都沒有。龔則向法庭表示已改變主意,打算替女兒找尋直資中學,又指女兒現託管於保良局,「(保良局)係好複雜嘅地方」,請求裁判官批准她接回女兒。惟裁判官其後引述報告指龔的女兒於保良局獲悉心照顧,亦表示願意上課。龔後來態度軟化,終答允讓女兒入讀教育局安排的中學。據悉,龔的女兒將入讀基督教香港信義會信義中學,並將繼續由保良局照顧。
裁判官判刑時重申,中學派位制度不會因家長喜好而改變,斥責被告為了滿足自己「偏頗及不合理的欲望」,令女兒的入學權益受損,亦使相關政府部門因案件疲於奔命,浪費大量社會資源,故「為了被告和女兒着想」,裁判官決定判處被告醫院令。龔聞判後大叫大嚷,稱判決「對我傷害好大,係生生世世對我嘅侮辱,想唔逼我自殺都唔得」,又要求請精神科醫生到庭為她即場評估,「睇吓我係咪正常人」。
教育局回覆指歡迎法庭裁決,社會福利署稱會跟進龔氏母女的個案。教育局高級教育主任梁國恩於庭外重申,家長有責任確保適齡學生入學,教育局將盡快安排女童入學,並安排教育心理學家提供支援,相關學校亦已作好準備。
【案件編號﹕KCCC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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