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四子之母再誕下小男嬰,富湊仔經驗的她眼見兒子不長肉不增磅,不但未讓他延醫,更涉嫌開稀奶粉餵育,小男嬰存活不足3月便餓死,身體瘦至皮包骨,其母昨日在區院否認故意疏忽照顧兒童受審,而去世時恍如飢民的男嬰遺照亦曝光。
五子之母 以為癡肥無產檢
女被告蘇淑儀(32歲)否認去年2月8日至5月5日,疏忽照顧親兒陳浩民。被告去年5月5日中午兩度餵奶,至黃昏發現事主手腳冰冷,趕忙送到寓所樓下葵涌石蔭路一醫務所求醫,醫生發現事主無反應立即報警,及將男嬰送院,惜返魂乏術。
被告被捕後向警方直言親兒不長肉,但她不覺有問題,「出世時已經好細粒,無懷疑佢有問題,亦無帶佢睇醫生」。被告三十出頭已五度生育,育嬰經驗豐富,她意外懷孕誕下涉案男嬰,卻未如以往做足檢查。她指「以為自己癡肥」而未做產前檢查,預產期前兩天兒子在家中出生,隨即送院檢查。
男嬰出生3天後出院,但自此沒有到母嬰健康院注射疫苗或檢查,皆因被告遲遲未為他領出生證明。被告向警方表示,「打去預約,母嬰健康院要求(事主)先領出世紙,否則收750元」,被告稱與黃姓女兒的生父未辦妥離婚手續,故與事主的生父陳建偉「無名有實」,一直只同居但未結婚。
無錢驗DNA 遲遲未領出世紙
入境處又要求被告、事主及生父測試DNA證明血緣,方獲發出世紙,「(驗DNA)要3800元,他(陳建偉)未出糧,我又未出綜援」。由於出世紙遲遲未領,被告因而未有帶事主往檢查或求醫。
事主雖然瘦弱,被告餵食的分量卻依舊,她每天準備6餐奶水給事主,事發前以150毫升水冲開5匙奶粉,較建議的8匙少。事主食用過度稀釋的奶水,長期「食唔夠」。專家證人屯門醫院兒科顧問醫生鄺毅山認為事主極度營養不良,弄至如斯瘦弱。
較同齡嬰輕一半 幾無脂肪
事主死時約3個月大,重3.01公斤(6.6磅),略重於出生時的2.85公斤,較一般同齡大男嬰標準體重6公斤(13.2磅)輕一半。法醫檢驗事主皮下脂肪所剩無幾,估計死於飢餓。照片所見事主去世時頭大身細,眼窩凹陷,眼球凸出,肋骨凸出,四肢瘦如柴,暫委法官彭中屏形容為「皮包骨」。
被告早前認罪,但當時處理案件的暫委法官謝沈智慧認為被告堅持按指示開奶,與承認的案情事實不符,故推翻被告答辯。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DCCC3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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