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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30日 星期六

五消防炒魷 23同袍待決

消防處被揭堪稱歷來最大規模的集體秘撈醜聞,涉事廿八名前線人員全部未經申請當兼職保安,廉政公署一度介入調查,雖然最終證實事件不涉刑事成分,但消防處近日破天荒一次過「處決」終止聘用當中五名消防員,「集體炒魷」為數十年來罕見,餘下各人料也需面臨紀律聆訊。事件震撼整個消防處,有人支持當局嚴正處理事件,但也有人不滿部門施以「極刑」,認為做法太狠,昨日發起簽名運動,冀三日內收集全港員佐級消防人員簽名求情,要求部門網開一面。消防處及廉署發言人均不評論個別個案。


據悉,事發於一一年至一二年間,至少有三次集體秘撈事件,每次涉及的人數和組合不詳,但均涉同一間保安公司負責的珠寶展及拍賣會等。有傳是有執法部門調查某珠寶展的一宗失竊案時,發現保安公司派駐現場的部分兼職保安為消防處人員,各人並不涉案,但因懷疑有人無申報從事外間受薪工作,惹來廉署介入;但也有指某消防局中層是保安「蛇頭」,經常調動假期讓下屬可從事外間工作,有同袍不滿向廉署舉報。

涉事五人未過試用期

廉政公署確實曾經派員至各名涉事人員的消防局為他們錄取口供,經調查後,確認案件不涉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或私相授受,並無消防處人員被捕,但因事件揭發廿八名消防處人員涉無申請休班時在外間從事受薪工作,廉署遂把事件轉介公務員事務局及消防處定奪。
據悉,涉事廿八人全屬消防處員佐級人員,分別有廿一名消防員、兩名救護員,及五名於○九年同期入學堂、事發時未過試用期的消防員,分別姓鄭、許、葉、陳及田,部分人為同班師兄弟,分別駐守黃大仙及屯門等五個消防局。
五名「見習」消防員的試用期據悉本應在一年前屆滿,但因涉集體秘撈斷正和廉署介入,故試用期兩度被延長合共一年,在試用期將完結之際,五人分別在本月廿六日收到部門發出的「擬終止聘用通知書」,指他們前年干犯消防處常務訓令,並以親友銀行戶口收取外間薪金、有蓄意隱瞞之嫌,考慮按《公務員事務規例》建議終止聘用,他們的試用期會一直延至終止聘用當日。

工會接求助將作跟進

有資深消防人員稱,因違規外間兼職而被部門解僱罕有先例,雖然五人未過試用期,但集體「炒」五人,可說聞所未聞。本報昨曾致電其中一名涉事見習消防員,但他得悉記者身份後隨即掛線。至於餘下廿多人,部門將考慮按情況對他們展開紀律聆訊,估計需時至少數月,結果會是紀律處分抑或解僱,仍是未知數。
消防處職工總會副主席謝守龍指,已就事件收到會員正式求助,會安排本周初與涉事會員會面了解事情始末,並考慮代他們向部門發求情信,暫不作進一步評論。據知,昨日開始的簽名運動並非由工會發起。消防處發言人指如接獲屬員違反紀律投訴會進行紀律調查,如屬實會因應嚴重性召開紀律聆訊,並按既定程序處分,需要時則會按相關公務員事務規例處理。
記者盧怡安、林裕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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