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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3日 星期日

澳洲工作假期血淚篇(住宿篇)


住宿篇 – 三房東唔易做
香港租金愈來愈貴,單位愈搬愈細,連劏房都有豪宅,我覺得香港很陌生,我返香港時會否脫節,這是什麼香港?
言歸正傳,去年來到墨爾本不久,找到一間地利位置優越的share house,是「市中心的中心」,十足旺角的人流旺區,而且十分亞洲。鄰近火車、電車站、超市、購物商場,行路數分鐘即到,食肆餐廳亦一應俱全,最出名的維多利亞市場(Queen Victoria Market),行路只需十分鐘,生活十分便利。
麻雀雖小,五藏俱全,兼有人情味。單位有兩房兩廳,實用面積約七百呎,一房住三至四人,加上客廳加多張「碌架床」,全屋住九個人,租金每週澳幣150元(約港幣),如梳化床也出租,高峰期住十人,其中一個是負責管理及收租的馬拉人。
其實真係幾逼,私人空間應該比劏房仲細,但還好一班年青人在一起,聊天、煮飯、做運動,有時煮飯可以交換食物,一齊研究食譜,樂哉。
原本相安無事,但住了數週後,因為房東的租約問題,被警方追輯,馬拉人突然承租了單位,搖身一變做了二房東。故此,他亦要確保有足夠的房客入住才能收支平衡,不過背包客流動太大,馬拉人不是背包客,要找一定的人數搬進來抵銷房租,而且要夾好時間,並不是易事。
但他一定盤算過,承租單位一定有著數。之後,馬拉人找了我和另一名台灣背包客幫手管理,他知道香港、台灣背包客都是互相照應,我們都有網絡,要找住客簡直是輕而易舉,他開出來的條件是每週只繳指定數額的租金及留一個床位給他便可以,換句話說,即是自負盈虧,我跟台灣仔分工,我負責收租,他則做回老本行,在網絡招人入住。
我們的好處便是只要收夠人,我倆不單免租,每週還有收入,思前想後決定去馬,變相我們成了三房東。事實上,管理房客很容易,大家都是背包客,住一兩個禮拜或一個月就去農場或搬去其他城市,所以一般都是和平相處。背包客的共識是互相遷就、忍讓,至少,我們一直相處沒有問題,有些住得久的房客,更成了好朋友。
不過,針無兩頭利,尤其牽涉到錢銀問題。可能我是香港人,睇數睇得嚴,我認為市中心的中心租金水平一週不應低於150元,但台灣仔覺得130元較易搵人入住,雖然20元不是大數目,但積小成多,一週七個人加起來便是140元,一個月便是560元澳幣,即港幣4000多元。
當然我無講出口,我相信友情比金錢貴重,錢財都是身外物,無理由為小錢傷和氣。可是,除了講錢會傷感情,原來有兩個人負責管理的時候,爭拗避無可避,例如他覺得我收錢容易做,他找人則很太壓力;分工不平衡,怪我經常不在家管理等等,都成為我們之間的磨擦點。
幸好,他發完脾氣便不會記在心,雖然直腸直肚但沒有機心,是真心當你朋友的人,我欣賞他,所以屈在心裡的悶氣,待一陣子便消了。
搞掂室友,但二房東又帶來新問題。起初認識二房東,時常會談天說地,講講他在墨爾本幾年的生活經驗,有時又帶他打工的餐廳的食物回來分享,大家相處尚算融洽。但成了二房東後,時常因為錢而有拗撬,最恨試過比佢串:「如果唔可以提早交租,你地全部即刻搬走。」
我知每人都有脾氣,可能這是火遮眼的說話,但為錢而發脾氣,就真的傷感情,亦睇到一個人的真面目。我很在乎這句說話,自此之後,大家很少交談,有時一句起兩句止,直至我離開,亦只是早兩天通知算了。
我不覺得可惜,因為旅程遇到很多不同的人,有人辭官歸故里,有人連夜趕科場,不是每個人都恨入澳籍,只要過自己喜歡的生活,找到自己的路便不枉此行、不枉此生。
補充:
澳洲樓價雖然無香港升得咁癲,但住屋需求十分強勁,尤其租賃市場,除了亞洲人來澳洲,亦有不少歐洲人也會到澳洲工作假期,香港亦由數年前有限額來澳洲工作假期,現在已經放寛至無限額,所有十八至三十歲的人都可提出申請,而且成功機會極高。
首都墨爾本的住屋更是供不應求,租金不斷上揚,變相投資回報愈來愈有吸引力,投資物業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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