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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26日 星期二

商場內的商鋪管理


問:  我的商鋪是在商場內的。而鋪頭出少少的天花時常滴水,向管理處投訴了很多次,都是只有管理員整兩整就算,(都不是用專業的維修員),之後又繼續滴水,影響了我的顧客人流,我仲可以如何投訴呢 ? (我付了管理費,但管理處 / 管理員就不想做野,我這些小小事業主可以做什麼 ? )

    答:      閣下可向業主立案法团及管理公司(如沒有法团,可向業主委員會)作書面投訴(可交給管理處),信內紀錄清楚閣下之前有關向管理處口頭投訴曰期、時間及滴水情況(最好有影相),可以要求需於幾多日內解决問題。同時於信中說明保留權利向法團追討因滴水問題引致的損失(如影響生意額)。



    如限期後問題仍未解决,建議(1)發律師信給法團及管理公司要求跟進及追討賠償。或(2)直接入禀土地審裁署起訴法团要求解決滴水問題及追討賠償(賠償金額需有理據-如比較上月或上年同期的生意額有否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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