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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3日 星期日

《HK MAGAZINE》鼓動性侵女性


所謂「世界末日」雖然沒有應驗,但有關末日的荒誕事卻不絕,免費英文雜誌《HK MAGAZINE》上周五、即「世界末日」當日,問及如何慶祝「世界末日」時,其中一個選擇竟為「在火車向女性作出猥褻行為(molest)」,涉嫌鼓吹冒犯女性,招來婦女團體及網民狠批,失德及大搞低級趣味。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有關字句或觸犯《淫褻刊物條例》。本報曾向《HK MAGAZINE》所屬的集團Asia City Media Group查詢,但至截稿前仍未收到回覆。

創刊約二十年的《HK MAGAZINE》逢周五在全港免費派發,適逢上周五為傳聞中的「世界末日」,該雜誌在專欄「FAST FACTS」問了一條問題:「如何慶祝在這星球的最後日子」,並列出四個選擇,包括「考八級鋼琴試」、「到深水埗買蛋撻吃」、「擅踏草地」,更有一選擇為「Finally plucking up the courage to go over to that pretty girl you always see on the train and molest her.」(終鼓起勇氣向你常在火車看到的美女作出猥褻行為),雜誌被指涉嫌發布不雅訊息。根據《牛津詞典》,「molest」有性騷擾及調戲的意思。

該專欄亦上載於《HK MAGAZINE》的社交網站,招來大批網民批評是低級趣味,質疑鼓吹冒犯女性。正言匯社婦女事務發言人廖銀鳳批評《HK MAGAZINE》失德,藉「世界末日」發表不尊重女性的言論,擔心會淡化非禮等性罪行的嚴重性。

發不雅訊息可囚兩年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表示,「molest」在法庭更會被界定為「性侵犯」,該專欄的字句可視為發布不雅訊息,或觸犯《淫褻刊物條例》,最高刑罰為罰款四十萬元,負責人或會被判監禁兩年。

透過公開平台鼓吹群眾冒犯女性的事件已非首次,最轟動的莫過於商業電台DJ森美及小儀於二○○六年六月在節目中舉行「十大最想非禮女藝人選舉」,結果兩人被停職,商台更被當時的廣播事務管理局罰款十四萬元。同年九月,一名食肆東主因在網上組織「快閃強姦黨」,被控兩項有違公德罪成,被判一百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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