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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4日 星期一

二手買賣透明度提高


市場一直慣用沒有統一定義的建築面積表述單位的面積,以至出現「發水」問題,為配合政府,地產代理監管局亦要求地產代理在明年一月一日起,二手住宅物業全面以實用面積來表述單位面積,讓呎價的代表性及透明度將大大提高。

地監局年中發出的執業通告要求,地產代理向買家表述的二手住宅實用面積,資料來源須取自差餉物業估價署或土地註冊處的首次轉讓買賣協議中所表述的物業實用面積,若上述方法均無法取得物業的實用面積,則可提供物業的建築面積或其他樓面面積的資料,但地產代理必須確保這些資料是從合理來源,或是基於恰當的根據下取得。

物業代理已準備就緒

代理界亦就有關指引,作出相應準備,美聯物業執行董事陳坤興表示,集團除按照規定,在樓盤宣傳上提供建築面積及實用面積資料外,亦在互聯網上的「網上搵樓」等資訊,加入實用面積資料。中原地產發言人稱,所有大型屋苑的宣傳品已加入實用面積資料,而網頁及成交數據庫等已投放2,000萬元提升功能及整合實用面積的資料。
地監局要求代理在明年一月起,二手住宅物業以實用面積來表述單位面積。圖為主席陳韻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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